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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付首付,婚后用他公积金还贷款,目前没还完。装修我花了部分费用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付首付,婚后用他公积金还贷款,目前没还完。装修我花了部分费用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付首付,婚后用他公积金还贷款,目前没还完。装修我花了部分费用,如果我俩因为感情破裂离婚,我能得到补偿吗?
2017-12-23 10:48 大懒猫(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12-23 11:00
你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12-23 13:01
你好,是可以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7-12-23 10:53
你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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