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问题 我父亲由2017年3月患脑出血,4月出院,现在半身机能下降,不能独立穿衣等情况,在患病前,母亲在2008年为父亲购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险种为人保寿险康宁人生终身寿险和一份人保寿险附加康宁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父亲患病属于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我于2017年10月在确诊后的180天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资料已提交,现在保险公司让我们出具医院的鉴定报告,如果不鉴定就不能理赔,但是保险合同上需提交的资料中并规定要有鉴定报告,想请问闫律师,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有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
2017-12-22 13:48 aovolv……(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7-12-22 13:58
需要看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具体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建议您来电详细陈述事情经过,以便给您综合分析
2 潘建强律师 2018-01-04 15:49
保险公司不理赔,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