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集体堰塘事宜 1.关于承包集体堰塘使用权走那些程序
2.不是合法婚姻为其代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3.如果集体需整治堰塘,集体又该如何处理呢?
4.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的合同生效吗?
2.不是合法婚姻为其代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3.如果集体需整治堰塘,集体又该如何处理呢?
4.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的合同生效吗?
2012-10-10 09:56 SUNCHU……(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2-10-10 10:11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村民会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上述事项,是不需要村民每户签字盖章。
经村民会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上述事项,是不需要村民每户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