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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房产处的负债问题
直属机关房产处的负债问题 本人于2004年购买房产处开发的期房一处,合同约定05年8月交工,延期限交工每日按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由于有几处拆迁户没有按时动迁导至房屋没有按期开工.06年市政府领导委派建设局的一位领导组织工作.07年这个房子大部分交工,只留下几处商服没有交,由于房产处托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他们私自将这几处商服抵押给施工单位.并签了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有效吗?如果我要起诉该追究哪位领导的责任.现在已经延期三年了,我的损失费该跟谁要.

绥化市直属机关房产处欠很多钱,其中也包括盖楼时由于延期三年交工而欠购房者的违约金.现在房产处已经没有钱了,这笔钱我应该跟谁要.房产处虽然是独立的法人,会因此会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黄了就不用还钱了?
2008-12-05 13:48 zhyali……(黑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5 14:51
只能向房产处主张权利。
2 110网律师  2008-12-05 19:34
向房产处主张权利就可以了
3 110网律师  2008-12-05 22:32

 1、由于开发商对于网点没有所有权,抵押无效。2、如果你是网点业主,你可以起诉房产处,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 孙新律师  2008-12-06 21:20
向房主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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