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在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定义? 请问“住房”在法律上有没有准确的定义? 是指有产权的房屋呢,还是所有能住人的房屋??
本人除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外无任何产权的房产,长年在外租赁房屋打工,法院却判决我在外租房属于有住房性质,根据广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修正》中的第四十条(二)在工作单位或者其他地点已有住房的;我认为“已有住房”是指有产权的住房,法院判我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不给予我拆迁安置。
本人除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外无任何产权的房产,长年在外租赁房屋打工,法院却判决我在外租房属于有住房性质,根据广西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修正》中的第四十条(二)在工作单位或者其他地点已有住房的;我认为“已有住房”是指有产权的住房,法院判我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不给予我拆迁安置。
2012-10-09 01:59 创意之源(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0-09 07:0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2-10-09 10:18
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应积极上诉,具体诉讼事宜可以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