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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妈在一个厂做了七八年了,不过期间也换了几个老板
您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妈在一个厂做了七八年了,不过期间也换了几个老板 您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妈在一个厂做了七八年了,不过期间也换了几个老板。最近这一个老板是去年五月份接手的。之前的工龄以买断,该给的补助都给了,但是厂名没变。我妈在九月份检查出癌症,去检查前有跟公司写了请假条,但假期满后犹豫病人来不了公司写请假条就跟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电话说了一下情况。我现在去他们公司说他以自离,工资有全部发放给本人。请问这合法吗?还有在职期间患癌症公司要负什么责任,有什么补助?我妈59岁,走劳动法程序这年龄应该不受什么影响吧?
2017-12-13 20:43 #"EFK$/2/$(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封华清律师  2017-12-13 21:14
你好!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 患病、负伤;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 失业;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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