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10月2号那天上午10点左右,我儿子在路边玩耍。被一台红色宝马碰撞,车主将我和我儿子送往医院后就离开了,因为是新车所以我也没看见挂有车牌,也没有挂任何临时的车牌。所以我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报了警,警察到达医院后调取了医院的监控录像,也给我做了笔录。就在警察离开后,我也带着我儿子从医院出来。在途经回家的路上,碰巧的是我又一次看到那台车,车主的态度蛮横,无法达成私了,车也被交警部门拖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对我们不闻不问,在我强烈要求送我儿子去医院的时候,他们推辞说车被拖走,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到目前为止,车主对我们一没表示道歉,二没任何经济上的补偿,我想请问我们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对于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是逃逸??
2012-10-07 19:05 liupin……(广东-阳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2-10-07 19:44
您好,建议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
2 110网律师 2012-10-07 21:01
这种情况下,对方是负全责的。如果对方不积极赔偿,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继续扣押其车即可让其尽快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10-21 16:46
车主应承担全部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