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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吗? 大家好!我们家之前是城郊结合部,拆迁后共批两处宅基地,一处归哥哥(哥哥不久前通过分房协议1-5层做了房产证);一处归我,后因我的户口土地征用转为非农户口,无法通过分房协议取得房产。我姐姐出嫁后无房产经我同意在我宅基地上建了一层,现在父母、姐姐和我住在一起,房子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规划建5层),户名是我父亲,父母立遗嘱百年后1至4层归我,第5层归我姐(姐出嫁后户口未迁移),我想请问一下日后我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土地使用权归谁是否同样需要列进遗嘱中,列进后与房产归属有冲突吗?
2012-10-10 16:29 心香一瓣19……(浙江-绍兴)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07 16:05
可以继承。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07 20:16
可以继承。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10 18:32
可以继承
4 林传雄律师  2012-10-07 16:37
可以的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07 22:32
应当可以的
6 陈晓云律师  2012-10-10 21:13
可以继承
7 110网律师  2012-10-10 21:35
可以继承。
8 倪振杨律师  2012-10-11 07:00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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