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关于 连体房屋 纠纷
关于 连体房屋 纠纷 律师您好。
我老家的老房子与隔壁是连体房屋(同一堵墙)。隔壁邻居危房改造要原拆原造,村里已经同意他们造两间平房,与我家相临的一间不造。9月30日,隔壁邻居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把三间房都拆除,并且把与我家连体的一间房(同一堵墙)也拆除了,整堵墙都没了。我想咨询的是:
1、这种行为法律上允许不?错误的地方在哪?
2、由于把墙拆除了,我家等于是不设防了,如果有产财损失,能否索赔?
3、具体应该向哪个相关部门反映解决问题?能否打110报警处理?
4、隔壁邻居说他是合法的,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
5、如果他坚持要造下去,并且我没有能力阻止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6、如果房屋盖完前相关部门还没有介入,届时能不能要求他们拆除?
7、一般两户人家造房子,两栋房屋之间是否需要留置过道?留置的基准是什么?距离是多少?

请老师帮助,尽快给予答复。
2012-10-06 21:24 zsrznb(浙江-宁波)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0-07 06:29
如果造成你家房屋损坏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07 13:36
连体不得拆除。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11 11:01
造成你家房屋损坏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4 倪振杨律师  2012-10-07 08:31
原拆原建需要审批,审批之前才需要你家签字同意!
所以。。。。。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0-07 23:07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