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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发生口角互相殴打
电动车相撞发生口角互相殴打 我和一个不相识的人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和人均无损伤,我继续往前行驶,而那个人破口大骂并追上前来阻止我前行,并言辞激烈与我发生争执,随后他和我肢体互推各方,演变成动手打人,我的还击造成他左耳朵受伤出血,我头部被打,去医院检查CT,诊断为头颅受伤。 而对方耳朵目前我不清楚伤势程度。 
请问如果到法院去解决,一般来讲互相发生口角争执,并互相殴打的这种事件,法院一般如何判决?
2012-10-06 19:12 zhufu0……(天津-河东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0-07 09:43
应当相互赔偿。
2 王怀臣律师  2012-10-06 19:25
法院会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和过错程度先调解,建议你们和解。
3 杨立宝律师  2012-10-06 19:44
应先由警察处理,明确伤情
4 林传雄律师  2012-10-07 09:01
可以报警取证。
5 孙新律师  2012-10-07 11:32
相互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2-10-07 11:35
1.报警以固定证据,如果诉讼解决,不能提出受到的伤害是对方造成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2.最好的方案是找有关部门调解解决此纠纷。
7 孙新律师  2012-10-07 11:49
如一方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否构成轻伤,就民事赔偿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就自己损失可起诉对方程度。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笔录等证据确认双方过错比例,之后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8 孙新律师  2012-10-07 20:19
如果双方都不构成轻伤的话,那么就属于民事赔偿纠纷。法院要综合分析一下双方的过错。并且依据双方的过错承担向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你要说清事情的情况,及对方存在的过错,并对自己的相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举证,以便证实自己的损失情况。
9 孙新律师  2012-10-09 14:28
根据双方的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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