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厅找小姐给她打了后又去宾馆开房,几天后接到通知说她告我朋友强奸,这算强奸么? 前几天我和朋友去吃饭喝点酒,朋友喝的有些高,然后就去歌厅唱歌叫了2小姐,朋友给其中一个小姐给打了,然后两个人又去宾馆开房。。都过了好几天了我朋友接到通知说那小姐告他强奸。。。。。。。。。。。。我朋友改怎么办???这算是强奸么??我那天是开车去的他们记下了我的车牌
2012-10-05 13:26 lengnu……(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05 13:27
算,只要女的说了就算
2 2012-10-05 14:25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