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电动车与公交车下车乘客碰撞 昨天晚上6.20左右,我乘坐公交车从后门正常下车时,没注意逆行来的电动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因躲避即时只受了点轻伤,但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较重。事后伤者自己提出不用120就医,我就和伤者坐出租车上医院就医。伤者家属赶到医院后报警,交警定则,我违反了《交通管理条例》62条给我说的是我观察不当有一部分责任。不是逆行就是全责吗?请问这样的定则是合理的么?(我没签字)
2017-12-07 19:46 138809……(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2-07 19:50
报警处理 划分责任
2 陈铠楷律师 2017-12-07 19:59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7-12-07 21:06
你要是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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