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订婚时的礼金吗? 我们办了结婚证但没举行婚礼,订婚时有礼金和金器,因为没怎么生活在一起,所以没感情,半年后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给男方聘礼及金器吗?(现已分居一年了)
2012-10-04 17:19 花作施舍(湖南-湘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跃律师 2012-10-04 17:21
如果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退还。否则,不具备退还条件。
2 110网律师 2012-10-04 17:25
你好,你可以要求女方退还,这属于彩礼,但是你必须做好一切准备,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3 熊麒团队律师 2012-10-04 17:29
你有权请求退换还相应彩礼,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2-10-05 07:43
虽然你们分居要有一年了,但毕竟共同生活了半年时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才会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你要求退还彩礼,有很大难度。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你要求退还彩礼,有很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