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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生有一子,男方不配合,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生有一子,男方不配合,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女方与男方是由当地风俗结婚,婚后几年至今仍未拿结婚证,小孩已满1岁。由于男方在家庭中不尽责任,包括家庭其他成员与女方不能相处,导致感情破裂,女方想解除同居关系,并希望得到小孩,同时让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但男方远在另外一个城市务工,同时也拒不配合调解和出庭。本人有几个疑问,希望得到各位专家的回答:
1、男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不配合调解也不出庭),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并判决?
2、女方按传统风俗配置的嫁妆是否可以要回?
3、如果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也无能力支付,怎么办?
4、女方尚无收入,但从情感上更有利小孩,并且父母愿意帮忙带小孩,1岁的小孩,女方得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大吗?
2012-10-04 12:57 msker(重庆-沙坪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2-10-04 14:54
1、法院可以受理并可缺席判决。
2、女方的嫁妆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
3、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
4、1岁的小孩,女方是一定能得到抚养权的。 我的补充: 2012-10-06 07:36

以主张抚养费为由立案是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2-10-04 19:12
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有证据证明嫁妆是女方的可以要回,关于抚养费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律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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