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忙,非常感谢。 2011年7月,经朋友(甲)介绍我借款10万元给贷款公司的负责人(乙),当时借条写的是欠我107500元钱,利息到2011年12月,担保人为我朋友(甲),落款为贷款公司负责人(乙)。由于我不急着用钱,所以钱一直在那儿放着,我们之间有电话联系,三方约定按每月1500元利息算,什么时候用钱提前打招呼,也未换过借条。2012年8月我用钱找我的朋友(甲)和贷款公司负责人(乙),结果我朋友(甲)说他自己欠贷款公司的钱,贷款公司说让我朋友(甲)的欠款抵我的欠款,他愿意接受欠款转移但是他没有钱还我,需要等他有钱了。找贷款公司结果其负责人(乙)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乙本人。我想请教一下:(1)如果我起诉乙,我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2)假设贷款公司负责人已经把其所有财产分配给其亲人,比如房子的房产证写其亲戚的名字,所有存款在其亲戚的名下,我还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3)如果起诉,我朋友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非常感谢的帮助,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12-10-03 11:14 lcyz03(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年10月03日 11时18分
你可以起诉乙还款,这一点问题都没有;至于你提到的其他问题,真是考虑过多了,你不起诉,就什么都没有,有很多办法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