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房子拆迁补偿 10年前租了单位的房子,几年后单位算房贴的时候以有房护算了18.6个平方~少补了1.3W元,后来退租,现在单位的那批房子要拆迁了,房子产权和证件都是单位所有,这种情况我们能有补偿么?还是说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
2012-10-03 09:58 xiweig……(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0月03日 11时24分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