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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合同违约的问题。
关于房屋拆迁合同违约的问题。 我以前居住的房屋位于我们小镇的中心地带,并且临街。2010年9月与开发商签的拆迁协议,因为房屋临街,地理位置好,当时想要置换商服楼,当时开发商欺骗我说没有商服楼,全是棚改的住宅楼,所以只好一拆一还一的条件签了动迁协议。因为响应国家号召,我是最早签的动迁协议,所以和开发商协定,我的老宅暂时不拆,我可以居住到我们这个地区的所有居民全部动迁完再搬出老宅。由于开发商的拆迁工作进展十分缓慢,我这个地区直到2011年4月,也没有几户同意动迁的。开发商就不用以前那些负责拆迁的员工了,重新雇佣当地的一些地痞流氓负责拆迁。不久那些新雇来的痞子来我家,说我已经签完协议,要拆我的房子,我没同意。第二天他们纠集了一大批人就要强拆,我只好报案,强拆未果。之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多次来我家,商议拆房子的事情。当时对他们的拆迁工作真的没有信心,也是为了如期入住我的回迁楼房,和开发商又重新协议,并且有书面合同。如果不能在2012年9月1日前让我回迁入住,开发商愿用商服楼和我的老宅以一比一的比例进行赔偿。因为我当时要求的是原址回迁,并且拆迁合同中已详细的标注回迁的楼房位置。直到今天,协议中我回迁的楼房还没有建。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等明年再建,我想知道我和开发商后来补签的如不能如期回迁入住,开发商用商服赔偿我的合同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我能不能用这份合同争取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2-10-03 09:52 景辉2012(黑龙江-伊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0-03 11:2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2-10-04 09:07
具有法律效力
3 张文东律师  2012-10-04 22:01
你好,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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