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不久的借款,说是用于她朋友生意周转,但事实是并没有这回事 刚认识不久的借款,说是用于她朋友生意周转,但事实是并没有这回事,而是她虚构虚假事件而导致我吧钱借给她,后发现她是用于还他信用卡的钱,那么这样属于诈骗吗?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官说这种人是骗子,但他们说是经济纠纷管不了,那我可以告她涉嫌诈骗吗?她借钱钱就已经欠了许多信用卡外债。
2017-12-01 23:08 喵喵(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2-0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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