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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
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 我是今年3月份进厂上班,4月底受伤,一直修养到10月份才开始上班,左手无名指第一节截指,工伤认定为9级,前几天辞职,今天到厂里结算工资,但厂里认为我没满一年,所以只愿意支付我工伤修养期间最低保底工资1890,请问各位律师,这样合理吗?
2017-11-30 22:23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磊律师  电话:18012392299  2017-12-01 12:22
不合理,工伤赔偿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主张。
2 秦宇律师  2017-12-01 07:57
不合理,在合理的休息期间工资参照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准
3 柳士荷律师  2017-12-01 09:58
停工留薪应该支付受伤前的工资
4 丁力律师  2017-12-03 12:03
应该按照伤,的平均工资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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