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我是南汇康达公寓里面的业主,请问律师大人我们小区里面有人开了一家早教设,因为小区小,所以车位很紧张,一些外来接送孩子的车,和社会各界的人士都把车停在我们小区,反而我们自己小区的人停不到车位,至今我一直没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现在把我们告上了法庭,我们因该用哪种方式说服法官呢?还有我们小区部分车位是被开放商卖掉的(终身的)。是不是也可以告物业。
2012-09-30 21:44 askfen……(上海-南汇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9-30 22:41
你这可不是合适的理由哦,官司估计你会输的
2 王晔律师 2012-09-30 23:05
物业费你得缴纳,从上海法院的判决情况看,你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物业服务存在问题的,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撤换物业公司。
在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停车库如果没有计入开发建设成本和销售面积,属于开发商所有,其使用方式(出售、附赠、出租)应当由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绿地以及小区其他公共场所、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服务存在问题的,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撤换物业公司。
在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停车库如果没有计入开发建设成本和销售面积,属于开发商所有,其使用方式(出售、附赠、出租)应当由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绿地以及小区其他公共场所、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3 110网律师 2012-10-01 10:10
先交费,再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撤换物业公司。
4 邹高飞律师 2012-10-01 13:55
积极应诉,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撤换物业公司。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5 李仁红律师 2012-10-02 10:02
建议和律师洽商到,考量抗辩及提出反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