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问题 我是拆迁户,家里有个大院子拆了分了四套房我现在住其中一套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本来在拆迁的时候我们是有三十平米的地方的,我想问到最后我能得到整套房子吗?(我的意思是我公公去世的时候,而且我是继母,公公对他儿子不好对孙子好可能会把房子给孙子,但是我继子对我不好)
2012-09-30 12:53 qiliwe……(北京-房山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30 15:52
要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09-30 13:50
你享有相应的拆迁利益。
3 孙新律师 2012-09-30 14:00
你如果是被拆迁安置人,安置房内有你的居住权。
4 孙新律师 2012-09-30 14:07
关于产权具体依据产权证,是谁的就是谁的。
你公公去世后,如果有遗嘱,依照遗嘱,如果没有,依照法定继承,你的丈夫可以继承。
你公公去世后,如果有遗嘱,依照遗嘱,如果没有,依照法定继承,你的丈夫可以继承。
5 孙新律师 2012-09-30 17:59
你可以主张相关的拆迁利益。
6 赵江涛律师 2012-10-01 09:09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7 孙新律师 2012-10-01 09:14
你有拆迁待遇时应有拆迁待遇的补偿 。
8 孙新律师 2012-10-01 19:43
如需要可来电详细咨询!
9 孙新律师 2012-10-02 06:5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