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他人隐私,散播他人隐私,已经有1年多了,对方还冒充是公安局,伤害他人身体,还恐吓,威胁 ,窃听他人隐私,散播他人隐私,已经有1年多了,对方还冒充是公安局,伤害他人身体,还恐吓,威胁。这种罪足够对方死刑么,
2017-11-29 00:03 花开花落。(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1-29 00:24
有证据可以报警.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11-29 01:24
可以报警.
相关法律问题
故意窃听他人隐私,伤害他人身体,使用公安局高科技,偷窥,甚至发现对方
0个回复我想问若对方这样说是不是已经造成恐吓+有意伤害他人身体..故事是这样,对方他有玩一个游戏是历名游戏
3个回复被他人短信骚扰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对方说是新疆人,已经影响了我正常的作息
1个回复我受到威胁。恐吓,对方还把我的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恶意散播,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
8个回复故意伤害他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在审查中能否告犯罪人威肋恐吓?
6个回复分手对方索要分手费6000,已经给了2000,对方仍然威胁恐吓
8个回复你好,请问因为故意伤害,行凶他人身体事件向公安局立案了,也知道了行凶那人的乡下地址
4个回复你好,请问一下打架斗殴,伤害他人身体,身体伤害程度微伤,已经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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