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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青海人,今年3月份至7月底,跟着一个包工头去湖北孝感打工
我是青海人,今年3月份至7月底,跟着一个包工头去湖北孝感打工 我是青海人,今年3月份至7月底,跟着一个包工头去湖北孝感打工,后来项目流产,没做成,就回来了,期间,只那个3000多块钱的生活费,其他的,一分也没拿到,现在跟他打电话要钱,他不说给,也不说不给,让我等着,我现在急用钱,他让我一直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们之间没有合同。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通过什么途径去找他讨要工资?如果通过法院的话,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谢谢
2017-11-28 15:15 清风(青海-海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1-28 15:19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11-28 15:46
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的
3 郎海华律师  2017-11-28 15:19
原则上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的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11-28 17:36
你好!有没有欠条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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