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无法执行 15年前,我与前夫离婚,无子女,婚后共同财产民房三间,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他给我2400元钱,作为房子所折价款。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把钱给我。直到去年前夫去世,房子由他父母在住,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期间,我一直在行使债权)
2010-05-16 11:58 留洋(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05-16 12:00
债务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你可向的的继承人要求偿还。
2 110网律师 2010-05-16 12:23
你可以在他的遗产范围让他的继承人给钱。
3 谷友军律师 2010-05-16 13:08
可以让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4 孙新律师 2010-05-16 16:33
可以在他的遗产范围让他的继承人给钱。
5 赵江涛律师 2010-05-16 21:54
可以在他的遗产范围让他的继承人偿还。
6 孙新律师 2010-05-17 10:17
你这个不好办,你说你一直行使债权,那是需要你来证明的,能证明的了吗?QQ86055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