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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开具收据,我代交至财务。因收据上没有财务出纳签名确认,财务经理要求我赔偿该押金
同事开具收据,我代交至财务。因收据上没有财务出纳签名确认,财务经理要求我赔偿该押金 代同事缴客人押金给财务出纳,没有当场确认出纳是否在收据上签名确认。事后财务查账发现该笔押金没有交入财务,便想调监控查看,但是监控已查不到那天的录像了。财务经理的意思是这笔钱理应由我负责赔偿。但是收据经手人处不是我签的名,我只是接了个手就要我负责赔偿,太不公平了。财务经理的处理意见是,我们三方探讨该问题的责任在谁,就由他负责赔。但现在监控也还原不了当时的场景,就因为这件事财务一直拖着我的工资不发给我。我该怎么办呢?请帮帮我,谢谢。
2017-11-26 17:50 啦啦啦啦啦L……(广东-揭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7-11-26 17:56
可以劳动仲裁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1-26 18:01
不合理 可以仲裁。
3 雷衍祥律师  2017-11-26 18:25
你可以仲裁维权。如需帮忙可与我联系。
4 刘祖虎律师  2017-11-26 18:27
可以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7-11-26 18:31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6 闫燕律师  2017-11-27 11: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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