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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及相关财产纠纷
产权置换及相关财产纠纷 孤老有两子一女,子女均各有居所,老人多年一直由女抚养照顾,且两子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有一企业产房,且房本为老人名下,在老人完全认可的前提下,可否经房屋置换方式交予女?是否须通过其两子确认方可成立?
此房是否可由老人作为遗产遗嘱处理,或通过赠与方式处理?
因户口上除老人与其女儿外尚有老人孙女名。为将房屋顺利置换,现已将户口中老人及女儿户口迁出,此举是否合法,有何后遗症?
现老人两子知此事,提出反对。称其母去世后其享有房屋部分遗产权利,是否成立?
再有两子中有一人为知青身份,且户口在外地。对房屋分配是否有特殊方案?
2012-09-28 21:42 lstloo(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玉更律师  电话:13682026903  2012年09月29日 08时38分
现在老人可以处分,无需其他人同意。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28 22:53
可以现在变更承租人。不属于遗产,不能立遗嘱。
3 110网律师  2012-09-28 21:45
老人可以处分其财产的。
4 杨立宝律师  2012-09-28 21:58
公产房不可以做遗嘱处分
5 孙新律师  2012-09-29 09:19
——公产房可以现在变更承租人,但是不属于遗产,不能立遗嘱。
6 孙新律师  2012-09-29 09:57
公产房不能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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