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咨询 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结婚之前他离过婚 而且她有两个女孩 离婚时一个判给他老婆 一个给他 我没有结过婚 我们结婚后 生下一个儿子 我们这边的乡镇府说我们是属于超生 要我们缴纳社会抚养金6万多 请问你觉的合不合理呢
2012-09-28 21:04 周逢兰(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9-28 21:05
当然不合理
2 林传雄律师 2012-09-28 23:06
可以咨询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