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寻求法律援助 在2006年,因家庭遭受变故,无奈之下决定在家中养鸡为生。我与家人商量一番,决定把国家在我们村后面分配我的土地上建一间鸡舍。在2008年底,从一些亲戚朋友那四处筹措,,把鸡舍建成功,正准备把小鸡仔放进去时,当地城管和村委毫不留情将我的鸡舍推得一展平空,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在建之前,建之中,建之后,都没有人来阻止,而等到我把鸡舍建成功之后的三四个月,他们选择用那种毫不尊重农民的方式,把我的鸡圈给“铲平”了。使我耗尽10万多元的财力,以及大量的人力。到最后,我的土地上剩下的只有砖和瓦,顿时内心犹如晴天霹雳,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
然而,事到如今,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的一些干部,未经过我的任何同意的情况下,叫挖土的人将是我的地挖了一部分,造成地面上的砖瓦破损很多,并且留下来的土地想悬崖样,周围的土地开始往下脱落,我想久而久之剩下的土地也会寥寥无几。看到自己的土地变成那个样子,我多次找村委,没有给我任何合理的解决方法,给我的只是一种推托,在他们那里,我没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力。
然而,事到如今,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的一些干部,未经过我的任何同意的情况下,叫挖土的人将是我的地挖了一部分,造成地面上的砖瓦破损很多,并且留下来的土地想悬崖样,周围的土地开始往下脱落,我想久而久之剩下的土地也会寥寥无几。看到自己的土地变成那个样子,我多次找村委,没有给我任何合理的解决方法,给我的只是一种推托,在他们那里,我没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力。
2012-09-27 19:56 degenr……(湖北-鄂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28 06:4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