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不和(没有实质性证据证明感情不和),第二次法院开庭,被告南方电话打不通 因为感情不和(没有实质性证据证明感情不和),第二次法院开庭,被告南方电话打不通,以此拒绝出庭,请问接下来该怎么办
2017-11-22 18:37 yml。(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郑世红律师 电话:18968281909 2017-11-22 18:39
离婚案子相对其他案子难处理,也复杂!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2 陈铠楷律师 2017-11-22 18:52
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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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复你好!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出席,法院判不离婚,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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