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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个人与公司债务纠纷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的问题事件大概如下:2009年7月我被聘用至山东省某集团山西分公司做营业高层管理(当时未签订合同),工作表现突出。企业为我配置汽车一辆,车辆归属我个人,单位出资补助2万元(当时以借款形式取得),但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个人购买车辆公司补助协议。大致为我需在公司工作满3年,此笔车辆补助款公司就予以销账,如中途离职或调岗需退还车辆补助款。(当时本人也是为了更好的方便日常工作所以自己分期购买的汽车)时值2010年1月,公司总经理离职,换来新任总经理。便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了我,本人十分恼火。现公司财务常电话督促我还回车辆补贴款,本人认为如果不是为了更好的在公司工作,我不会购买车辆,况且公司无偿使用了我个人汽车1个月。现如今,车子刚买不久,公司就以不正当理由辞退我,我现如今无业还背着分期款,打心眼里对此事件很不满意,不怎么情愿还款。公司威胁会采取各种手段向我收回补贴款,所以我想向您咨询该事件,对于我本人来说如何处理会更为妥善。以及我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谢谢您!
2010-05-15 14:11 paul86……(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0年05月15日 14时23分
答;你没有能够按照约定服务满三年,应当承担车辆还款义务;公司辞退或者使用你车辆的行为按照另外的法律关系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5-15 14:33
个人认为你说得也有道理,你不能工作满三年,是公司而非本人原因造成,但是否意味着你就不需要还单位借给你的2万元呢?这恐怕还得根据你们所签的“个人购车单位补助协议”的相关内容来分析。
3 孙新律师  2010-05-15 17:33
关键看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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