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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我最近购买一套房,公证书上写明在9月30日之前办理房产过户,因某一方的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违约方付违约金20万及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现在卖方屡次找借口拖着不办手续,今天告诉我银行的钱还没还清,但是我之前已经付了一半多的房款,还银行的贷款绰绰有余,卖方说钱被他挪作它用,要到国庆后才能办理手续,鉴于卖方屡次撒谎,不值得信任,我想中止合同,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果上诉,法院会怎么判决?如果法院判卖方赔偿我的损失,而他没有钱,要怎么处理?能否申请拍卖他名下的房子?
2012-09-26 20:40 t926z6……(福建-厦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27 18:40
可以诉讼解决。
2 陈雄志律师  2012-09-26 20:46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你的表述,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 林传雄律师  2012-09-26 21:47
可以诉讼解决。
4 陈奇斌律师  2012-09-26 22:27
约谈律师办
5 110网律师  2012-09-26 22:29
对方构成违约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法院可以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2-09-26 22:40
1、对方显然违约在先
2、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3、你可以要求退回双倍定金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4、对方如果没钱赔偿,可以查封他现有的房产。
7 110网律师  2012-09-26 23:09
可以诉讼解决,约谈律师
8 110网律师  2012-09-27 17:23
对方已经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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