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今年9月17日经朋友介绍我向他人借了15万元人民币,为期三个月
今年9月17日经朋友介绍我向他人借了15万元人民币,为期三个月 今年9月17日经朋友介绍我向他人借了15万元人民币,为期三个月。借条按出借人的要求注明借款用于某某工程部工程周转。 前段时间出借人来电叫我马上还款,否则告我诈骗,威胁我说你看看:你借的钱与借条上的用途不符属于诈骗,要公安经侦支队告我? 请问李律师这种情况能成为诈骗吗?谢谢!
2017-11-19 21:17 ask201……(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7-11-19 22:01
看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来电或微信
2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7-11-20 09:06
不构成诈骗
3 110网律师  2017-11-19 21:18
不构成。
4 颜培卿律师  2017-11-19 21:19
不属于诈骗
5 张向锋律师  2017-11-19 21:20
不属于诈骗,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6 李军律师  2017-11-20 10:18
不构成诈骗。若被起诉,可以与我联系帮你处理。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7-11-20 11:23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您可以来电详述案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8 110网律师  2017-11-20 11:35
不属于诈骗
9 110网律师  2017-11-20 13:36
您好,不构成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