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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的权力
受害人家属的权力 受害人已经死亡,警方称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通知家属去签字,听说签字过后就该送到检察院处理了,但到现在家属还没有从警方得到任何权威的说明当时受害人是如何死的,是因为什么,责任在谁?

我想请教律师,在案件有刑侦转往检察院之前,受害人家属是否有权力知道刑侦调查结果,从而判断结果是否有疑问; 如果现在对法医鉴定书签字听说就要对受害人进行火化了,受害人家属是否有权力要求凶手方先拿出受害人的丧葬费; 

另外不知道受害人家属还有什么权力,据目前为止,好像什么都管不了,也不知真情,刑侦的说不会透露结果,等以后送法院了,等都到了最后,谁知道他们都写了些什么,根据身边的很多例子都说,这事公安一推到检察院就啥事不管了,后面就等检查院法院根据材料判案了,如果刑侦结果对受害人不利不公正,都晚了;所以现在很矛盾,不知道受害人家属该做些什么?谢谢了
2010-05-15 09:46 zzapts(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5月15日 10时30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侦查机关的公安机关享有独立侦查权是不受干涉的,而对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知情权保护的比较少,而且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也就是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检察院阶段才能委托律师 介入到案件当中去,到时候律师才能去了解卷宗等详细情况。
    刑事案件跟民事案件的原告不同,刑事案件的原告是公诉机关,也就是代表国家的检察机关,所以受害人的近亲属是很难主导案件进展的。
2 110网律师  2010-05-15 10:06
案件侦查终结,就移送到检察院要起诉嫌疑人了。你可以聘请律师为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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