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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1990年登记。当时本人没有回家登记,只是在老家托关系直接办的
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1990年登记。当时本人没有回家登记,只是在老家托关系直接办的 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1990年登记。当时本人没有回家登记,只是在老家托关系直接办的。现在想离婚,拿着结婚证说我们这个是假证,查不到登记记录。但是户口本我们一直写着已婚夫妻关系。孩子也都在一个户口本。房子也是我丈夫的名字。1.请问我们现在需要如何办理离婚?
2.  丈夫背着我在外面贷了很多款请问和我有关系么?需要我还么?
2017-11-18 21:12  Summer (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7-11-18 21:27
你好,无法协议离婚,可以法院诉讼离婚,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和你无关
2 徐卫东律师  2017-11-18 21:31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3 刘贺喜律师  2017-11-19 07:41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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