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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咨询详情提问 APP 你好,我今年5月开始在某公司上班,被派往外地工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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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5月开始在某公司上班,被派往外地工地工作,于今年9月30日回西安,国庆节收假后我就给领导打电话问:我下来在西安工作咋安排,领导回答:你先在家休息,工资照发,一直拖到现在,结果昨天项目经理给我说我被开除了,9月以前的工资全部领到,就剩10以后的没给,领导一直说给我发工资,结果今天一天都不接我电话,最主要的是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10月以后至今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嘛?怎么维权?
2017-11-17 15:31 yang。(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7-11-17 15:3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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