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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叁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遭到拆迁事务所拒绝怎么办?
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叁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遭到拆迁事务所拒绝怎么办? 我是湖南湘潭一个城巿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即将被拆迁的拆迁户,二佰四佰多个平方,位置处于大桥桥头堡位置,现在正在二层全部做酒店经营,土地于2005年审批,09年与本组签订征地协议,其他人都已征收房屋安置,只剩二户没有征收安置。早些日说要拆迁房屋了按湘潭巿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太低只有七十来万,同地段门面价格为2万每平米,三个户头,赔偿实在太少,请问律师要求拆迁事务所按中纪委文件叁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赔偿,和同地同价遭拒绝怎么办?
2012-09-24 23:25 xtxjsj(湖南-湘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25 06:52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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