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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告我强奸,但是派出所六天都没有找我一次,我是不是可以认定对方是污告
对方告我强奸,但是派出所六天都没有找我一次,我是不是可以认定对方是污告 对方告我强奸,但是派出所六天都没有找我一次,我是不是可以认定对方是污告,是不是可以起诉对方?
2017-11-14 18:58 ask201……(广东-中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1-14 20:14
报警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7-11-14 19:44
报警处理
3 陈铠楷律师  2017-11-14 19:58
报警处理
4 房树志律师  2017-11-15 11:12
不一定,如你确与对方发生关系,有可能涉嫌,你自己应该清楚。
5 110网律师  2017-11-15 16:08
您好,对方向公安局举报您强奸,公安局需要进行初查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才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若您确定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您同意可以向公安举报。
6 芦道宾律师  2017-11-15 16:15
不一定。如果确有强奸事件发生,你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没有强奸事件发生,对方就是诬告,你也可以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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