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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事业单位职工,为财政差额拔款单位,于201,4年被判三缓四
朋友是一事业单位职工,为财政差额拔款单位,于201,4年被判三缓四 朋友是一事业单位职工,为财政差额拔款单位,于201,4年被判三缓四,单位来作开除处理,现原单位和别的单位合并,为全额财政拔款的公益一类单位,会被开除吗?如开除,原单位所欠未发的工资能要到吗?所欠工资该找谁要。
2017-11-13 23:56 ask201……(广西-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11-14 01:49
单位来作开除处理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7-11-14 10:27
你好,有可能要开除的哦。
3 110网律师  2017-11-14 10:39
您好!欠发工资可以要,由承续的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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