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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用地合法性需要具备哪些手续?政府的这种开发用地是否合法?期限超过是不是应有其他的补偿?
拆迁用地合法性需要具备哪些手续?政府的这种开发用地是否合法?期限超过是不是应有其他的补偿? 你好,我是浙江湖州市开发区某一村的村民,村里面六七十户人家已拆迁,拆迁地用来开发小区楼盘,当时拆迁的前提是回迁,在两年内建设完工。村民有的是拿房子,有的是一部份拿钱一部份拿房,还有的是全部拿钱的。目前已经两年过去了,楼盘还未动工开盘,拿钱的村民目前也没有拿到钱,要房子的也没拿到房,这种情况根据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是不是还要给予相应的补偿(除过渡补偿费)?像这样的拆迁用地合法性需要哪些手续?想知道目前这样的开发用地是不是合法。谢谢!
2012-09-24 16:55 希言1226(浙江-湖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9-24 17:24
协议呢???
2 110网律师  2012-09-25 00:18
请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3 孙新律师  2012-09-25 06:5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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