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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小贷公司贷款9.5万实际到账9.5万。但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却是13万多
我在一家小贷公司贷款9.5万实际到账9.5万。但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却是13万多 我在一家小贷公司贷款9.5万实际到账9.5万。但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却是13万多,这还不算完,我每月还款4328元共36期总金额155080.现在已经还了9个月要求提前还款到对方告知提前还款还要收取手续费共85000万。小贷公司的这种方式合理吗?
2017-11-13 22:08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11-13 22:27
你好!分期、民间借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坐牢,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需要在本金和法律支持的年利率24%范围内偿还,如拖欠不还,很有可能会被起诉、追债。
2 110网律师  2017-11-14 00:04
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你最好是马上起诉对方。
3 110网律师  2017-11-14 08:11
如果上诉到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具体电话解答
4 龙成律师  2017-11-14 08:24
明显不合理。
5 110网律师  2017-11-14 09:02
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不用还
6 李小利律师  2017-11-14 09:45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是违法的高利贷,可以拒绝偿还
7 董钢律师  2017-11-14 10:13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不用还,具体情况可以帮你分析
8 李洪霞律师  2017-11-14 12:01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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