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今年支付残保金时,未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子账户的钱提前被扣掉一部分,后咨询社保,被告知公司残保金有欠缴,欠缴时间为2000年和2003年,还有2004年和20005年还有欠缴,社保中心就扣掉的钱发来收据,收据未写明是哪年的残保金。现在公司有以下疑问:1、公司是2005年收购现在公司的,未更改公司名称,之前的残保金是否该有我们公司承担?2、社保在未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扣除十几年前的欠缴,是否合法?
2017-11-13 14:05 huangl……(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11-13 14:40
这是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办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7-11-13 17:47
您好,按照人社局规定办理。
3 张向锋律师 2017-11-13 20:27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