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地工资发生肢体碰擦被带到派出所我该怎样办 我们因为今年3月份在工地上做了3800块钱的工资,当时支付了2000元以后,说明天再给剩下的1800元,此后就再也见不到工头。每次打电话催要工钱他都以公司没给钱为由拒绝支付,其间还不接我们的电话,于是今早我们以介绍工地为由叫他出来。(他不知道是谁的情况下}。于是向他讨要工钱,他以回家拿钱为由带我们去他家拿钱,刚到他小卖部门口就被他用钢管追打,造成双方轻微受伤,双方报警后被带到派出所,双方都是当事人为何他就可以随时进出派出所。我们的人就被收了手机和随身物品,到现在我们都不可以见面,这是一个什么案件呢?应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2012-09-24 14:08 118260……(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9-24 14:46
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偿还。
2 110网律师 2012-09-24 15:31
轻微伤,需接受行政处罚。
3 110网律师 2012-09-26 11:37
看双方发生争议时的具体情节及受伤程度,如果不构成轻伤,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另外,薪资纠纷问题是劳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