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 两年前和别人合伙租地经营农场,去年因意见不和分开经营了。土地按投入股份比例分开经营。当初签租地合同时是用合伙人公司的名称。请问现在我可否申请将我经营那部份地的租赁合同转到我名下?
2012-09-24 11:49 黄权筝(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覃向红律师 2012-09-24 16:17
视具体情况而定。
2 徐春光律师 2012-09-29 11:39
需看你原来的那份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并结各合伙人意见才能确定,具体可来电咨询13560606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