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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属于岗位操作工,也就是俗话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那种,我们这个岗位定员是三个人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属于岗位操作工,也就是俗话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那种,我们这个岗位定员是三个人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属于岗位操作工,也就是俗话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那种,我们这个岗位定员是三个人。9月底调走了一个人,就给安排了一个学徒来,国庆节期间那个学徒休带薪年休假,就我们两个人干活(10月1-8号),国庆期间1-4号属于三倍加班,我们两个人干三个人的岗位,到这个月算工资奖金的时候,我们两个人没加钱,只给了0.12的系数,大概就是60块钱左右,而且那个学徒没法顶岗干活,单位也没给加钱。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2017-11-12 13:13 似曾相识(四川-攀枝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7-11-12 19:43
您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陈铠楷律师  2017-11-12 13:16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郎海华律师  2017-11-12 13:1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7-11-12 15:4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7-11-12 17:13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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