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籍人结婚,刚刚拥有外籍护照后,现想回国还可以换回原籍吗?孩子也可随回国吗? 本人有一朋友,早在前些年在新加坡工作,后在当地结婚,就在前不久由于感情破裂,现已离婚,请问各位律师:我的朋友可以再次回中国吗?她,现在刚刚才拿到新加坡的PR(公民),如果想回国是否还能在定居住(长期)?如果可以的话,孩子是否也可以?假设上述可行应该怎样着手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2012-09-24 02:22 alvin7……(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晔律师 2012-09-24 03:25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2 高永峰律师 2012-09-24 09:22
可以重新申请中国国籍。
3 张向锋律师 2012-09-24 09:58
可以的。
4 石英略律师 2012-09-25 09:27
既然加入外籍,想重新获得中国国籍,唯一的方法就是履行入籍申请,也就是依照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程序履行入籍申请。原因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籍从法律上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至于申请的程序和条件,其他律师已经回答过了,不再累述。
5 110网律师 2012-09-25 10:16
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询问。
6 110网律师 2012-09-25 14:55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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