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拍卖一块集体土地,村委会没有说明理由,又不给我加注意见,现过不了户? 被执行人不履行合同条款,后被法院强制拍卖他用于抵押的集体土地一块。我后经法院拍的该地块。先需要办理过户,国土局要求我去该村委会加注意见。该村委主任不肯加注意见。本人已经拿到法院的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上也明确使用权及地表建筑物该本人,而且要求国土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村委这群人利用不给我加注意见,我过不了户,来强迫我低于市场价卖回该地块给被执行人的哥哥。)现在可以怎么办。
2012-09-24 00:55 弱小市民(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9-24 07:42
答:有权占有,或者公开向其他村民拍卖。
2 刘晓斌律师 2012-09-24 08:45
国土局的要求没有道理,你可以拿法院的材料要求过户或者要求法院协助你到国土局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