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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一起喝酒,喝多了,因为互看对方不顺眼,只是给了几脚,打起来了
两人在一起喝酒,喝多了,因为互看对方不顺眼,只是给了几脚,打起来了 两人在一起喝酒,喝多了,因为互看对方不顺眼,只是给了几脚,打起来了,双方都没有受伤,一方报警,要求住院检查,另一方没有住院,请问对方住院检查费用由谁承担,处理结果是什么?律师回复,没有因果关系自己承担,请问因果关系是什么,谢谢
2017-11-12 02:11 ---神---(河北-承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11-12 08:43
没有过错自己担责任
2 陈晓云律师  2017-11-12 09:34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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