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 我有一朋友在澳门一家桑拿当主管,叫我帮忙找小姐,并承诺找到小姐过后,每个钟给我100元提成。于是我叫我家里的一个朋友帮我找并承诺我和他平分那100元,结果一个小姐都没有找到,但是在此过程中我朋友不断向我要钱说是找小姐的费用,我也给过他几次钱。他在找小姐的过程中还与社会上的人发生了摩擦,打过架,并把别人打伤了。打伤人的是我事前是不知道的,过后我才知道的。请问,我的行为构成犯罪了吗?要负什么责任?谢谢!
2012-09-23 17:00 maopen……(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9-23 20:4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2-09-24 11:32
涉嫌组织卖淫罪,但是要看具体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