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同村民自间的宅基地转让,也经过土地部门的处罚后是否可以认定合法 我10年前与同村民自间有一份协议,他吧宅基地卖给我,我在建房时高陵县土地局也对我进行了处罚,现在我村要进行集齐搬迁,村委会也与我签订了拆迁协议,而转让人又要向我要回他的宅基地,我现在该怎么办呀
2012-09-23 11:21 YSH133……(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09-23 14:46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让对方向法院起诉好了。协议本身有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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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9-23 20:37
积极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2-09-24 05:5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