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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一年前与人发生纠纷,打了起来,对方头部有出血,报警了,派出所出面调解,因自身经济条件不允许,没有同意赔偿,后来派出所要拘留我,因为我身体原因没有拘留成,后来派出所就让我回家了,事情过去有一年了,对方最近到法院起诉我,让我赔偿医药费,误公费等等,三万元,请问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2-09-22 20:00 agong8……(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9月23日 09时36分
积极应诉吧。看对方的诉讼时效有没有过。一年的时效期,从派出所调解终结日起算。如超过一年,只要你主张其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会保护对方的胜诉权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09-22 22:15
你只能进行应诉
3 110网律师  2012-09-22 21:04
由于对方已经起诉你了,你只能进行应诉。就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进行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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